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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现存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7-30 09:48:42 阅读数:146

补偿是房屋征收中的核心问题,但房屋征收过程中有很多补偿内容,如制定补偿方案、评估房屋价值、签订补偿协议、做出补偿决定等。那么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呢?下面无忧找律师边肖详细介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法在

(一)行政裁决

因拆迁失败或者拆迁人与承租人发生补偿安置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照《拆迁条例》申请有关部门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决定。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被拆迁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奖励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

拆迁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作出裁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房、周转房的,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执行拆迁。

(3)强制拆除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拒不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的,《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未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除必须以裁决为基础。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可以依法强制搬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2.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如何处理拆迁纠纷: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规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和仲裁途径解决。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行执行。采用仲裁的,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和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以其他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应由双方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次仲裁终审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申请仲裁

3.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旧城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利于文物古迹保护。

4、拆迁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相互配合,确保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以上是关于拆迁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无忧找律师边肖介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处理房屋拆迁纠纷不是很简单,但不难说难。如果遇到,建议找专业人士处理,避免损失。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我们将有专业律师帮助您。

负责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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