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1.保护商标权的方法:
(a)行政渠道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进行行政处理,并将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司法渠道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侵权行政投诉:
《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起诉或者举报。(工商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可以受理投诉人的投诉。投诉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的姓名和地址、涉嫌侵权的发生地(发现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或物品(照片和复印件)等。
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提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有效的权利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注册人提起诉讼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法院起诉:
此外,在商标申请或注册后,有必要对他人类似商标(主要是以后申请的商标)在类似或不类似但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上的申请和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监控,并及时向商标主管部门提交商标异议、争议和撤销请求,以解决潜在或实际的商标权冲突,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当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予以保护,如有必要,我们也可以向行政或法院投诉。如有疑问,请访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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