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债权债务 > 借款协议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范本,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07 15:36:02 阅读数:226

(年冲还款字数。),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发布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以下简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号文件,借款人和贷款人已就《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作出决定

一、借款人同意申请《冲还贷确认表》所列《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按月还贷”(以下简称“还贷”)。

二是贷款人自中心批准确认偿还当期应付贷款本息后的次月起,自动逐月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的公积金,每月只偿还一次。正常情况下,还款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不在每月18日和19日申请提前还款。

中心同意并确认借款人仍需按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以避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正常的贷款扣款日在每月19日之后或之前,经中心审批,下月的贷款还款视为“前期”,借款人仍需按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以避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核确认下月还款额包括当期还款额(含逾期还款额)和下一期还款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还款额)。

如果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金额,贷款人应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中扣款,借款人应及时将相应金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避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以下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的次月,若借款人累计超过贷款三次,应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停止还款,贷款人应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还款业务,并恢复《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原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承担因提前还款或贷款逾期而造成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还款(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最后一期)不“偿还”,借款人应按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和扣款日期存入足够的还款资金。

V.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上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约定账户中的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或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仍应按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前,将当期还款金额存入指定的委托扣款账户。否则,贷款逾期的后果或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上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