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有限徒刑

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限,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6-03 19:55:02 阅读数:237

有期徒刑是我国目前非常普遍的一种刑罚,在我所受到的相应刑罚中,有期徒刑占了很大的比例,并且在有期徒刑中有假释的规定。让无忧找律师边肖给我们带来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怎么办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一、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新罪怎么办

1.被假释的人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犯新罪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重罪还是轻罪,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罪应当判决,对新罪判处的刑罚和对旧罪未完成的刑罚,应当按照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

2.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发现被假释的人仍有原判决前未定罪的犯罪,并且未定罪的犯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未定罪的犯罪应当判决。对尚未定罪的犯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和对以前犯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应当按照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假释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假释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不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撤销假释,尚未执行完毕的,应当收监。

4.假释考验期内,假释人员应当遵守假释规定。不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假释考验期届满,原判决视为已经执行,并予以公告。

二、假释适用条件

申请假释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申请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

并非所有的罪犯都有资格获得假释。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或者有组织暴力犯罪(故意伤害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属于刑事拘留、累犯的,不得假释。

假释是有条件地提前释放罪犯。同时,国家不排除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惩罚部分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

罪犯自觉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这是假释的必要或关键条件。如果一个罪犯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就应该认为他有“真正的悔罪”:认罪和法律行为;遵守改造罪犯和监狱纪律的行为守则;积极参与政治、文化和技术研究;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没有再犯的危险”,除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形、原判决、执行中的一致表现、犯罪的年龄、身体状况、人格特征、假释后的生活来源以及监督条件等因素。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把握假释适用的实体条件,还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为了落实对少年犯的教育、缓刑和救助政策,可以依法放宽少年犯的假释标准。

第二,对于犯有严重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和惯犯,应当给予假释。

三、假释程序

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应当按照减刑程序进行。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的规定,假释案件不受刑期到期限制

因罪犯特殊情况不执行刑罚的假释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时,应当提交假释案件批准报告、罪犯特殊情况报告、假释裁定书各15份及全部案卷。最高人民法院因罪犯的特殊情况,批准不受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的,应当作出批准裁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禁止假释。

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法定刑判处假释的案件,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或者抗诉期满后三日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核。上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决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决的,应当责令退回重新审判或者变更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判。原审判决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判。

2.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不合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上诉或者抗诉有正当理由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刑罚低于法定刑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