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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拆除的房子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4-07 14:28:01 阅读数:222

要拆除的房子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吗?

所谓拆迁房屋,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为居民或承租人拆迁的房屋。由于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户,此类房屋的出售不仅受法律法规的制约,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制约。因此,它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有很大不同。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要五年才能上市。如果拆迁房屋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在市场上交易。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合法拥有该房屋并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该房屋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住房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其他房地产证书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论房屋的性质如何,第二次交易只能在取得房产证后进行。没有房产证禁止在市场上交易。

由此可见,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拆迁补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取决于要拆除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以及要拆除的公房还是私房是否支付不同的赔偿金。

如果要拆除的房屋是私有的,应确定该房屋是夫妻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要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当然应该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不得分割。

如果要拆除的房屋是公房,应调查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是否考虑到了居民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来计算的,没有考虑到与他们一起生活的人的因素。因此,此时拆迁补偿应归取得公房租赁权的一方所有。婚后取得公房租赁权的,补偿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分担。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知识的介绍,我们知道在确定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看房产证是何时取得的。我希望这些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的问题更复杂,我们的无忧找律师网络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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