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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短信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12 08:08:57 阅读数:85

短信是一种电子数据。夫妻关系破裂需要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上法庭需要提交证据。那么,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今天,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闪存封闭等特点,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一般手机功能不能修改短信内容。

2.短信有证据的关联性。 第一,每个手机号只能在一部手机上收发短信,包括发件人的号码、时间、内容、姓名。手机号可以通过短信的内容找到,和案件有关。二是两个号码分配收发,有对应关系。

3.短信是合法的,手机只有经过合法的访问程序才能合法使用。手机收到的短信是法律证据。

符合下列情形的,法院有依据将手机短信作为有效证据

1.确保短信不会被删除并保存在手机的存储空间或存储卡中。

2.如果手机短信内容是固定的,请公证处公证,并提取成文字进行公证,这样证明效果强。公证时,公证机关应记录手机的品牌和型号,以备日后核实。这样提交的证据,只有对方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才能推翻。大多数情况下,公证处的公证材料都会被法院采纳。

3.提起诉讼后,应将收集的公证文书或固定短信提交法院取证,或由法官对收集的内容进行检查并制成笔录。做记录的时候也要注明手机的品牌和型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生效,承认电子签名在数据电文中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2款规定,“数据电文是指通过电子、光学、磁性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第7条规定,"不得仅仅因为数据电文是通过电子、光学、磁性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存储的,就拒绝将其用作证据。《电子签名法》第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始形式要求: (1)能够有效表示所包含的内容,随时可以查阅;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内容物从最终形成时起保持完整和不变。但是,在数据电文中增加背书以及在数据交换、存储和显示过程中改变形式并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因此,《电子签名法》至少为手机短信的使用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并将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手机短信是合法的,经过合法的访问程序后才能合法使用。手机收到的短信就是法律证据。经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无忧找律师网也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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