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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12 07:53:58 阅读数:151

我们通常所说的“证据”,其实是指法院根据诉讼中一方或双方的诉讼请求,要求当事人提供的一些相关证据。诉讼中如何收集对自己有利的离婚证据,直接影响法院对离婚诉讼的最终判决。那么离婚诉讼的证据是什么呢?以下答案由无忧找律师网提供。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法律规定离婚证据有哪些

我国法律将离婚诉讼的证据分为以下几类,即: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数字记录或表达的能够证明案件特点和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在外开房发票等。作为证据。

2.物证,即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如通奸使用的避孕套、卫生纸、散落的阴毛、内裤上的口红、内裤上的精液及相关物品等。作为离婚的证据。

3.视听资料,即通过录音或者录像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磁带反映的声音或者图像,或者电子计算机存储的信息资料,如夫妻、恋人共同拍摄的作为离婚诉讼证据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者书面陈述,如配偶的违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所见所闻,作为离婚诉讼的证据。

5.当事人陈述,即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比如当事人与法官的谈话笔录作为离婚的证据。

6检查记录,即检查人员在现场所做的记录。比如配偶被殴打、投毒,公安人员报案后的勘验笔录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7.鉴定结论,即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特殊问题进行研究后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法院认为有特殊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提交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诉讼是证据,离婚诉讼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事人在法庭上提供的离婚证据能否形成完善的证据链,是法院最终判决离婚的依据。但是,离婚证据的收集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含量很高的过程,如果你不熟悉法律,法院是不会接受你作为离婚证据的。这时,你可以咨询并请无忧找律师网的专业律师帮你收集离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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