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过程中,通常涉及的证据种类并不多,所以证据的保全一般不会太难。然而,当涉及到过错损害赔偿或财产转移等问题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往往成为当事人的首要工作。收集和保存证据的工作因证据的类型和证明的目的而异。接下来,无忧找律师网将解释离婚期间证据收集和保存的相关问题。离婚过程中证据收集与保全相关问题解读
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种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没有它,当事人往往是被动的。但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搁浅。毕竟这些证据都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结婚证可以由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代替;房产证可以到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在公安局人口咨询中心发放。
二是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
这种证据类似于第一种证据:证据确凿。但这类证据有其自身的特点:相应的权益容易变更和实现。因此,在收集和保存这类证据时,一定要注意固定的工作。特别是对于股票账户,股票市场波动导致的账户市值的不稳定性增加了证明的难度。
三.合法离婚理由的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离婚法定理由已经说了很多遍了,这里就不赘述了。证明一方或双方有合法离婚理由非常重要,往往难以收集。其中,相对容易证明一方犯罪;家暴、赌博等恶习很难证明。重婚更容易证明,分居或同居更难证明。
四.过失损害赔偿证据
过错损害赔偿的证据类似于法定离婚理由的证据,但在实际效果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时候,一些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证据”会被送上法庭,而法官却置之不理。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补充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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