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婚姻 > 离婚 > 离婚证据

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有哪些,怎样收集感情不和的证据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11 13:29:54 阅读数:137

如果要起诉离婚,必须证明你们感情不和谐,这样法院才能判决自己离婚。如果你不能证明不同意,即使你向法院提出离婚,你也不能得到支持。证据是证明不和谐不可或缺的,很多人对此很好奇。无忧找律师公司会为你详细解释。一、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有哪些

(一)双方签署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二)一方居住在房屋租赁合同以外的;

(3)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书面分居协议,应以快递方式邮寄,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保留邮寄证明,即邮寄之日至离婚时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往来的信件和电子邮件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上的分离;

(五)证人,如朋友、亲戚或邻居,除证人证言外,最好辅以其他证据,这样被法院接受的概率高。

二、当事人收集分局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一)离职原因。《民法典》规定,法院在适用本判决离婚时,应当查明分居的原因是夫妻不和睦,而不是因工作学习两地分居,夫妻因住房问题不能住在一个房间。

(二)分居强调夫妻双方都不履行对对方的义务,而不是单方面不履行家庭义务。单方面不履行家庭义务,逃避抚养责任,不能作为婚姻关系破裂的依据。

(三)夫妻分居两年,但夫妻关系未破裂或者经调解仍有和解可能的,不能视为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4)夫妻是否分居,分居是否超过两年,不是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夫妻关系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准予离婚,虽然没有分居是事实或者分居不满两年。

三、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有什么条件

1.夫妻双方客观上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双方不同居的事实状态,夫妻之间不存在互相照顾、同床共枕、同桌用餐等具有固定婚姻意义的共同生活。判断是否在同一家庭共同生活的标准是夫妻一方是否为另一方提供婚姻服务,夫妻双方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过婚姻生活。婚姻双方在不同的住所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这当然构成了客观的分居状态;即使夫妻双方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如果没有生活在同一个家庭生活中,也构成客观分居。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有分居的愿望。所谓“分离欲”,是指分离不违背夫妻意愿,不是因为双方意志不转移的客观原因,而是因为被分离者所追求的,是由他的“意图”造成的。这种愿望可以是双边的,也可以是单边的。单纯的客观事实状态不足以说明夫妻分居。比如夫妻因职业或业务需要、出差、学习、治疗疾病等客观原因分居,主观上不愿意分居,不属于法定分居。

3.离职期限必须至少为2年。即夫妻自上次分居后已分居2年以上。离职期限不得累计。夫妻因感情不和多次分居,但因暂时和解而恢复共同生活的,几次前后的分居期不能累加,应自起诉离婚前最后一次分居起连续2年以上。原告承担起诉前证明婚姻双方已连续分居两年的举证责任。提供证据的标准是可能性优先。

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中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不同意,法院将做出不离婚的决定。至于我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