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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分配错误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11 13:24:54 阅读数:77

离婚诉讼是变更诉讼。在离婚诉讼中,原告的变更请求通常涉及三种民事法律关系,即夫妻关系、子女关系和财产关系。在《民法典》中,我国人民法院将情感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所以一般来说,原告应当对情感破裂确实发生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认定的现实意义在于,当原告坚持离婚而被告坚决不同意,证明感情破裂或未破裂的证据不足时,人民法院应作出反对离婚的判决。

感情破裂是法律上高度抽象的离婚理由。在现实生活中,情绪崩溃总是由一些特定的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差、对方道德败坏、非法同居或与第三者通奸等。情绪崩溃过于抽象,无法直接证明,所以原告实际上是通过证明导致情绪崩溃的各种具体事实来证明这个问题的。

双方就共同债务或单独债务发生纠纷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主张单独债务的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单独财产制,第三人知道约定并承担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在不能确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在处理婚前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时,应以同样的精神进行推定,即推定为共同债务,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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