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这三个字对于已婚夫妇来说是眼花缭乱的,婚外情是指已婚人士与配偶以外的人的关系。那么哪些行为是婚外情呢?如果发现配偶有外遇,应该如何取证?针对这些问题,无忧找律师将为您详细介绍婚外情取证要注意什么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哪些行为属于婚外情
1、一般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和异性在婚外发生的,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是指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3.重婚是指配偶和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以夫妻名义”是否是区分“配偶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关键;关于“以夫妻名义”的含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结合以下因素来判断:
(1)两个人把对方当成夫妻,比如过着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
(2)两者在夫妻名义上明显相称,比如向邻居朋友介绍夫妻关系,在社会上以夫妻身份出现;
(3)其他人也认为两人是夫妻。
二、如何收集婚外情证据
1、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在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很多当事人的难题。尽可能收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记录、短信、信件等。最好是拍摄并获取图像数据。配偶和爱人在外共同居住或租房的,当事人可注意收集其租住房屋的房地产公司或物业公司的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据,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还有,比如酒店账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证明等。要打赢官司,形成严密的证据链非常重要。
2.法庭自己接受证据可能会很大
在获取婚外情证据的过程中,当事人在自己的床上给自己的配偶和第三者拍照,更容易被法院接受。在自己家里抓到与第三者亲密的配偶,不算刑事责任,闯入别人家不算刑事责任。
但当事人不得在公众场合传播自己“强奸”的照片,也不得对第三人进行人身侮辱,否则侵犯第三人名誉权的行为可以成立。
3.“异地抓奸”可以要求110的证据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人同居的证据而闯入他人住所取得证据。因为这种取证方式是不合法的,可能会导致非法侵入的侵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能够确认丈夫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是拨打110报警,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所,然后制作询问笔录,确认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事实,这是法院普遍接受的。
4.在公共场所收集证据可以被法院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获取证据,一般不侵犯他人隐私,更容易被法院接受。但是在公共场合拥抱、握手、亲吻的次数多了,亲密接触的次数少了。这些亲密行为的图片很难说明配偶有重婚或与第三者长期稳定同居的情况,只能从一个方面证明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配偶的过错是存在的。
5.无过错方应尽最大努力获取证据
在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很多无辜的当事人苦于无法掌握对方违法的确凿证据,却又不甘心。因此,他们用尽一切办法获取证据,甚至邀请“侦探公司”进行调查,而忽略了调查、取证和共同财产的保全。因此,当事人必须尽其所能获取证据,否则得不偿失。
通过以上无忧找律师边肖详细介绍的婚外情取证要注意什么法律法规知识,可以了解哪些行为是婚外情,如果配偶确实有婚外情该如何处理,并收集有效证据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律师。
主编:褚荀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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