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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第三者最好方式,妻子捉奸拍裸照丈夫和第三者告她侵权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9 09:04:44 阅读数:129

华歆的丈夫有了外遇,不仅在外面乱搞,还带着小三回家住。没想到,离家出走的妻子徐鹏突然回家,发现丈夫躺在床上。一怒之下,彭拍下了两人的裸照。然而,被拍到裸照的第三方黄称彭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并将其合法妻子告上了妇联。这引起了各方不同的反应。

1.丈夫带着“第三者”回家同居。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拿裸照作为证据

昨天上午10点左右,徐鹏突然进入早报热线。没等她开口,电话那头的她已经哭了:“我活不下去了……”。记者在电话里安抚了她很久,女方终于同意与记者见面。

下午1点左右,根据约定,记者来到合江馆下的茶叶店,见到了32岁的黑衣徐鹏。

带着一丝悲伤,徐鹏慢慢地告诉记者,10年前,她嫁给了成都市锦江区琉璃厂乡,嫁给了成都市冉登寺街的冯某。婚后,和冯租了一家店铺,开始卖杂货。因为生意越来越红火,夫妻俩都太忙了,所以徐鹏请了一个女工在干货店里帮忙,他专心照顾家里的孩子。

直到有一天,当徐鹏突然来到杂货店时,他不小心碰到了她丈夫和女工拉拉扯扯的场景。徐鹏得知她丈夫有外遇。悲哀的是,徐鹏解雇了这位女工人。从此夫妻关系越来越紧张。

10月11日,和冯又大吵了一架,愤然离家出走。

10月15日晚10点,在表哥罗清的陪同下,徐鹏回家取衣服。出乎意料的是,徐鹏被打开卧室的门惊呆了:她的丈夫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另一个裸体女人躺在他身边。沉默了几秒钟后,羞愤交加的徐鹏冲进卧室,抓起几天前放在抽屉里的相机,还没有完成点名。床上的两个男人被猛拽,她想留下一张强奸的照片作为证据。

2.“第三者”向妇联索要隐私权

黄,第三个在家里跟冯鬼混的人,看到彭突然出现,先是愣住了好久,然后看到聚光灯猛地一闪,然后跳起来扑向要跟他摔跤。一波动荡,一波又起。11月6日,黄向妇联提交了一份《请求援助书》的复印件,称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昨天,黄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不知道冯是妻子。黄说,冯是在一个OK厅里认识她的。彭的丈夫当时告诉她,他离婚了,是个单身汉,就回家和他住在一起。她和冯顶多是同居。徐鹏未经她允许拍了她的裸照,并找人用裸照哭泣。“她(徐鹏)侮辱了我的人格尊严,暴露了我的隐私。她必须赔偿我的损失。”

3.拍照是否侵犯“第三方”权益,在法律界和妇联引起了争议

丈夫带第三方回家过夜,被逮捕,反而引来第三方的投诉和索赔。作为受害人的合法妻子,为了收集证据,是否真的侵犯了第三者的权益?

赞成:四川大学法律系张教授、温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关海军认为,黄虽然是伦理上的第三人,但仍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冯的合法妻子,他也不能采取严厉措施来抓奸。如果说彭未经黄许可拍摄第三人黄的裸照,并将黄的裸照带在身边供人传阅,是一种带有宣传性质的主观意识,那么彭侵犯了黄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反对:成都市妇联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黄声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荒谬的。她说:“合法权益的前提是先合法。黄在的家里和彭的丈夫鬼混。它本身是违法的,但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法律上说不通。”她认为,如果徐鹏把照片作为证据,那只是为了证明她丈夫的过错,不应该违法。(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当事人均为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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