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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自己的另一半,如何找到另一半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9 08:38:44 阅读数:80

律师发现另一半有外遇后提醒我如何处理——无忧找律师

目前法院判决的涉及婚外情的离婚案件很多。很多女性朋友都不遗余力地聘请专业人士收集丈夫外遇的各种证据。这些证据能否被法院接受,主要取决于能否证明“配偶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出现“配偶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所谓“非法同居”,是指“配偶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认定有三个公开要件:婚外异性恋;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生活在一起。所谓“重婚”,就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你搜集的证据不能证明他们长期同居,即使被抓到床上,也只能算是“通奸”。在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通常是支持的,但他们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律师提醒:把证据送去公证是很正确的。另外,提醒你一些取证的技巧:在实践中,通过引导丈夫在“保证书”和“悔过信”中对与爱人长期同居的情节进行审查,可以公证成为“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告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据支持他对另一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书面记录或口头陈述。

2.过错方所在地居(村)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与其他人共同生活或者以夫妻名义与其他人相称的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

4.医院等相关机构出具的家庭暴力诊断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伤害鉴定。

5.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遗弃等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错的照片。

8.司法行政和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

收集证据时,应当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询问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和人员,收集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暴后拍摄的照片、X片,医疗机构诊断受害者因长期家庭压力患抑郁症的病历;如果可能,也可以邀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

无忧找律师,回答了这一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进一步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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