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9 08: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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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李的手机收到了一条彩信。她打开一看,是她上厕所时的照片。李经调查发现,该彩信最初是由“男友”的妻子发送的,还将照片发给了其他人。李又羞又怒,将告上法庭。
评论
有些人认为,为了捍卫自己的婚姻,为了教导卷入家庭的“第三者”,陈某采取了一种偷偷摸摸的手段。虽然方法不对,但也情有可原,实际上并没有害李。在我看来,事实上,在这件事上侵犯了李的名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1款: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公开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开丑化他人人格,或者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本案中,为了达到“教育”第三人的目的,偷拍厕所并通过短信发送给他人,侵犯了李的隐私权、人格和名誉权。名誉侵权人李有权直接或者通过人民法院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赣县人民法院谢、)
来源:大江网-新法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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