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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对第三者的心理,婚外情致夫被挑脚筋法理不容第三者受刑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9 08:06:44 阅读数:128

一个女人和别人发生婚外情,和爱人分手后,爱人暴怒,雇了一个杀人犯给她丈夫断了腿筋。9月15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伟故意伤害罪一案宣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被告人李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他4名被告人小木、苏东、李杜、李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5年、4年、3年、6个月。

自2008年夏以来,被告人李伟与受害人边辉的妻子刘佳一直保持着不公平的男女关系。2009年12月底,刘嘉拒绝与李伟交往,所以李伟怀恨在心,于是聘请了小木、苏东、李杜、李明等。并弄断了受害者边辉的腿筋,对边辉造成严重伤害。

经审理,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伟雇用小木、苏东、李杜、李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殊残忍手段致人重伤、严重残疾。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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