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婚姻 > 婚外情

婚外情女方要分手费,婚外情分手可以要补偿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8 22:20:42 阅读数:124

分手协议签订后,男方拒绝兑现5万元赔偿金。白纸黑字在手,朱老师觉得自己胜诉的机会很大。但是昨天打官司之后,朱老师才发现事情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孕妇将她的情人告上法庭

32岁的朱(音译)来自安徽,她是江干一家美容店的理发师。一次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来店里理发的张小姐。

张老师比朱老师大8岁,杭州人。在接触的过程中,两个人互相喜欢。为了证明她是单身,张老师还向朱老师出示了她的离婚证。

不久,独自来到杭州的朱老师,以为自己找到了情感寄托,和张老师住在一起。朱小姐真心希望他们能早日结婚。

去年朱老师发现自己怀孕了,急着催她嫁给朱老师。但谁知道,这个时候,张先生表明他和妻子并没有离婚。那张离婚证是他伪造的,不可能和朱小姐组成新家庭。

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下子“打掉”了朱老师。然而,拖延并不能解决问题。

经协商,张先生同意赔偿朱小姐5万元,并写了借条。然而,协议签订后,张老师又开始违约。无奈之下,朱小姐只能向法院起诉。

拖欠5万元法律不支持

张老师承认协议和债务都是自己写的。但他说他是迫于朱小姐和她的亲友的压力才写的,并不是真心的。而且朱小姐也知道他的婚姻家庭状况,她没有受骗。

“她在和我交往的时候还有其他异性朋友。我不确定这个孩子是不是我的。”张老师说。

经审理,法院认定,虽然协议和借条是张老师亲自写的,但协议内容涉及婚外情,违反公序良俗。如果协议的效力被确认,将损害合法婚姻中对方的利益,违背我国的伦理道德。

由于这些原因,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朱老师要求张老师赔偿5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审判长耐心地向朱小姐解释了这个道理。她也意识到手中的协议无效,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同时审判长也对张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

至于朱小姐所生子女抚养费如何解决,法官表示这应该是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能证明张老师是孩子的父亲,朱粲小姐再次起诉。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