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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3 15:38:19 阅读数:63

现在的社会是比较开放自由的。结婚前,很多年轻人已经同居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呢?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居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挣得和处分的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同居前一方取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后一方取得的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取得的财产,都不是共同财产。

二是依法必须由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当然不是双方共同所有。一方合法所有或者双方约定归对方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以上内容是相关回答。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确认,因为这种非婚同居仍然是事实婚姻,除非有声明,一般按照共同财产计算。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的相关律师

无忧找律师网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侵权责任法》 #规定的婚姻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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