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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怎么判刑,非法同居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3 11:27:18 阅读数:96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许多年轻男女开始非法同居。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要尽量避免,做一对合法夫妻。那么如何定义非法同居呢?下面无忧找律师网的小系列会给你介绍一下,希望能帮到你。1.同居是指夫妻未经结婚登记公开同居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无配偶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未经结婚登记,属于典型的同居关系。

3.婚外配偶与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即重婚同居。

4.和别人公开同居除了公开同居,就是双重同居。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方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请求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前,无配偶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一方起诉人民法院“离婚”。如果双方在起诉时都符合结婚的法律条件,他们可以被承认为事实婚姻;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视为非法同居。

2.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无配偶的男女以未经婚姻登记的夫妻名义同居,按非法同居处理。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再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如果一方起诉“离婚”,非法同居关系一般应终止。

4.登记婚姻一方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关系一方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的,不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后一种婚姻关系应当解除。前次婚姻一方要求处理离婚的,应当根据婚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判决。

5、审理事实婚姻离婚案件,应先进行调解。调解和解或撤诉后,确认婚姻关系的有效性,出具调解书或裁定书;调解不能和解的,应当通过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6.人民法院审理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案件,违法情节严重的,依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非法同居是指夫妻未经结婚登记公开同居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如果您想了解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您解答疑问。

无忧找律师网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侵权责任法》 #规定的婚姻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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