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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财产认定及法律依据,非法同居解除后财产按什么原则进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3 07:10:17 阅读数:123

我国有很多未婚男女同居。同居可以分为非法同居和合同同居。非法同居关系一般不强,可能存在解除同居的情况。那么,根据什么原则,非法同居解除后的财产应该归分割?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

非法同居解除后财产按什么原则进分

非法同居往往会导致财产纠纷,因为同居期间,为了生活方便,男女双方可能都要单方面或共同支付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是房子和汽车。一旦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就成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正因为此时双方关系是非法同居,所以不受婚姻法保护。因此,有些人可以利用它。虽然不受婚姻法保护,但绝不是受任何法律保护!非法同居在财产分配上受《民法典》保护。

1.同居期间双方可以订立财产协议。

2.保留你所购买物品的相关证据。

3.双方最好共同记录他们共同购买的东西。

4.最好让赠送者写下“这个物品是专门送给XX的”字样,并妥善保管。

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1、“非法同居”的类型

“非法同居”分为三种:

(1)夫妻同居是最常见的情况,很多青年男女出于各种生活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配偶与无配偶者同居也很常见,常被称为婚外情;

(3)夫妻同居。

2.非法同居的认定

(1)什么是非法同居关系?一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登记结婚,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同居的;其次,是指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法定条件的男女结合

(2)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符合结婚的基本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应具备以下条件: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缺乏正式要求。符合结婚必备条件,不同于非法同居。目的性和开放性,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必备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必备条件的,人民法院通知其重新登记结婚后方可受理;未完成结婚登记的,解除同居关系。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非法同居终止后,根据什么原则,财产应该是分割财产”这个问题的回答。非法同居终止后,在分割的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在法院解决。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去无忧找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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