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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返还数额怎么判定,解除同居关系是否退彩礼钱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2 21:15:16 阅读数:80

网友洪老师与交往两年的女友分手。两人同居期间,洪老师到女友家探望老人,并支付了10万元彩礼。现在他们已经决定分手,洪先生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把之前的彩礼还回去。整理相关资料供洪先生参考。解除同居关系是否退彩礼钱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礼物。婚姻计划终止的,应当返还。

同居期间的赠与能否撤销,取决于给付的性质。如果是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礼物,女方需要在解除同居后返还。如果定义为普通礼物,女方不需要退钱。

一般来说,认为情侣在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如餐饮、游玩等,是维系关系、发展感情的必要支撑。分手后,当然不应该提倡回归。但购买房产(或出资)和购买车辆的大额支出,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吃喝玩乐的小额支出。没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合同或者其他明确的赠与意图证明的,认定一方赠与对方违反公平原则。此外,这种大额出资,如支付彩礼、购买房屋、车辆等,也是从社会的一般观念来看,双方为长期生活或将来结婚而取得的财产,是一种有条件的支付行为。双方结束恋爱关系后,取得财产的一方应返还出资人的出资。

同居如何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以双方离婚为准。

新娘礼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礼物,是有条件的礼物。当赠与条件不存在时,这种赠与行为也应解除。洪先生可以先友好沟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无忧找律师寻求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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