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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经济损失的概念,经济损失费赔偿标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18 16:40:13 阅读数:155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婚姻法》没有关于经济损失的相关规定,因此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有协议或者证据证明,可以在法庭上做出适当的赔偿。

二、离婚的途径

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一致的内容应体现在离婚协议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赡养费支付、财产分割等。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同时决定监护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关系破裂。一方坚持离婚,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

三、离婚的理由

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已经破裂,要综合分析结婚的依据、婚后的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和解的可能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关系破裂。一方坚持离婚,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的婚姻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同居。

3.婚前隐瞒精神疾病,治疗后未能痊愈,或婚前因知道自己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对方结婚,或夫妻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未能痊愈。

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在婚姻登记时骗取《结婚证》。

5.结婚登记后,双方没有同居,没有和解的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同居多年,但未确立夫妻关系。

7.分居两年后因感情不和无法和解,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一年,未尽到夫妻义务的。

8.如果一方通奸或与他人同居,但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罪一方起诉离婚,或错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罚,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错一方再次起诉离婚,且无和解可能。

9.一方重婚,另一方要求离婚。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不履行家庭义务,重蹈覆辙,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两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公告后发现无下落。

13.被对方虐待或者遗弃,或者被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对方不理解的。

14.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15.夫妻关系确实因为其他原因已经破裂。

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没有规定经济损失。所以在处理离婚时,要合理提出自己的诉求,不能随意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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