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损害赔偿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1.一方婚外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长期与他人同居,不承担家庭责任,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法院应当裁定准予离婚。因一方过错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有法律原因的过错方,即与他人同居的配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人民法院不会支持任何无过失的婚外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
2.夫妻一方有严重通奸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参照“同居情况”,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夫妻一方在婚外发生性行为并长期与他人保持正当关系,其不当行为被另一方当场抓获,严重伤害其婚姻感情,违反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的法律义务,对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的,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3.如果夫妻一方有婚外性行为但未与其他人同居,法院将不支持另一方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夫妻一方婚外发生性行为,是有过错的。法院可以裁定,错误的一方不是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另一方要求错误的一方赔偿精神损害,法院将不予支持,因为错误的一方只犯了通奸罪,没有与他人同居。
二、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赔偿
离婚过错赔偿涉及各种损害赔偿。根据司法解释,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方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可能涉及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同时提出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一方必须是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在离婚一年后向配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丧失其赔偿请求权。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法等具体情况;
3.侵权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利润;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适用于婚姻家庭领域。我国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错误一方的手段、场合和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错误一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来确定错误一方的赔偿金额。在案件审理中,法官侧重于错误一方的行为量、时间长短、手段恶劣程度、公开程度、对错误一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被害人身体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以上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不受法院支持的情形的相关内容,由《边肖发现法》详细介绍。法律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情感。一般只有重婚、家庭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才会导致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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