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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写谁的名字利弊,婚前买车写谁的名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10-26 21:48:02 阅读数:162

婚前买车的人叫什么?写下双方的名字。不建议写他的名字。如果你只写他的名字,那将是他婚前的个人财产。当你离婚时,他将拥有所有的汽车。婚前购买的汽车应该是你的个人财产,但现在你妻子的个人姓名已经登记,根据法律,这只能是你妻子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期间购买的,无论谁的钱被登记,谁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和奖金;

生产经营收入;

知识产权收入;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及其他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日用品;

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判断其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是获得财产权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财产权是婚前获得的,但财产实际上是婚后占有的,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例如,配偶一方在结婚前接受遗产,遗产仅在结婚后分割。

虽然财产实际上是婚后获得的,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已经获得,因此应被视为配偶一方的婚前财产。

2.配偶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婚前属于一方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和管理。8年后的房屋和其他有价值的生产资料以及4年后的有价值的生活资料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由夫妻共同使用、经营和管理,并经过一定时间,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这不符合婚后共同收入制度原则和所有权取得理论,有超越司法解释管辖的嫌疑。修订后的《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没有采用这种做法。 第18条第1款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第《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号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于以前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自然受到损害、消耗或丧失。如果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赔偿,则不予支持。

婚姻中的财产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如果你想在解决纠纷时找律师,你可以在上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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