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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再婚需要的证件,民法典关于再婚的规定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5-24 13:33:02 阅读数:63

日常生活中,很多市民因为婚姻失败而选择离婚。结婚的时候也需要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手续。对于第二次婚姻,他们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会有更多的材料需要准备。让我们和无忧找律师网边肖谈谈民法典中再婚需要哪些程序。

一、民法典再婚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1.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

临时身份证也是可以的,集体户口可以带上自己的户口卡和首页户主的地址页。

2.两个人拍了三张照片。

要求是2寸近期免冠照片,不是合成照片或其他照片,而是身份证明照片。

3.声明与对方无配偶、无血缘关系。

因为中国是一夫一妻制,不支持近亲结婚,这个说法不需要自己携带,应该由民政局收集填写。

4.离婚证。

这是再婚的人需要携带的额外材料,以证明他们目前的单身状态。如果暂时没有离婚证,需要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

二、办理再婚登记时要注意什么

(1)中国离婚公民在中国申请再婚,如果其之前的婚姻关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在外国解除的,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承认。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决予以承认,但必须由他居住的国家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持有我国人民法院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所在国公证、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的离婚证认证手续,为长期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应报国内审批。

(四)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我国人民法院作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裁定或者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国籍证明或者离婚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纳入结婚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与中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在中国使用的,按条约有关规定办理。

(六)申请结婚一方提供的虚假证明或者证明被涂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七)在中国申请再婚的离婚外国人,必须出示离婚证。如果之前的婚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外国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前配偶的国籍证明。

如果前配偶是中国,公民,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和承认。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前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经过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但必须经过本国公证处公证,经过本国在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直接由本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离婚和婚姻登记需要准备的手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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