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配偶长期失踪,另一方配偶可以再婚吗?这个再婚可以直接登记吗?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这种情况的?无忧找律师为下面的每个人整理了这些知识。欢迎阅读!
夫妻一方长期失踪,另一方是否可以再婚
当然可以。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可以复婚。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应当与公民自然死亡具有同等效力: (1)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2)个人合法财产成为遗产,依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开始继承; (三)被宣告死亡的单位应当将其从名单中除名。
《民法典》
第1046条婚姻应完全是男女双方自愿的。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003010第1049条【婚姻登记】要求已婚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完成后,婚姻即成立。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结婚登记后,根据男女双方的协议,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
第1052条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强制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如遇虚假情况,另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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