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一件大事。如果管理好,家庭会幸福,但如果管理不好,离婚注定要结束。然而,很多夫妻离婚后开始后悔,反映自己觉得真的错了,舍不得爱人复婚的愿望,所以无忧找律师网将整理一些关于复婚需要了解的事情。
1.再婚手续可以异地办理吗?
其他地方不允许办理再婚手续。
结婚证和再婚是一样的。公民需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再婚的,还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前往双方一方登记的民政部门,再婚不能异地进行。
第二,办理再婚手续。
申请再婚的程序与结婚的程序相似,具体如下:
(一)申请;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申报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5)再婚登记证。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
(一)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异、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离婚或丧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公民:
(一)本人护照或者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公安机关或外事部发布的《外国人居留证》
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明;
(3)该国公证处出具的、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或中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果离婚或丧偶证明是居住国出具的,则该证明应经居住国公证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国民:
(1)本人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和国籍证明(无国籍人士除外);
(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和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
以上是关于再婚的相关法律知识。既然选择了再婚,就要改变自己的错误,尽量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两个人在这茫茫人海中相遇并不容易。既然还在一起,就要学会珍惜他们。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来无忧找律师咨询。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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