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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复婚以前的债务,复婚以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5-23 21:00:37 阅读数:57

离婚是婚姻终止的原因,但婚姻可以第二次左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再婚。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再婚的相关知识,比如再婚后的债务和财产。无忧找律师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并回答了这两个问题。

一、再婚后的债务。

再婚是指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再婚本质上是一种新的婚姻关系,因此再婚后的债务问题与一般婚姻关系中的债务问题一样被认定。

(1)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作为个人负担或者一方共同从事不相关家庭生活时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因购买房屋等财产承担债务,婚后该房屋未用于共同生活的,视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因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本协议原则上对债权人无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事后追认。

3.配偶一方因不合理的个人支出而产生的债务,如赌博、吸毒和酗酒。

4.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所附债务也应当由接受遗嘱或者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另一方没有清偿责任。

5.未经另一方同意,配偶一方擅自补贴无赡养义务人所承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为生产经营活动筹集资金,所得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

7.依法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和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必须有两个特征:一种是同居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二,为履行法定义务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

1、夫妻共同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产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有房屋发生的债务;支付医疗费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产生的债务。

4.支付配偶一方或双方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

5.为合法和必要的社会交往而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债务。

7.夫妻约定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三)婚内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当推定一方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事后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贷款,则视为个人贷款;

3.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则视为个人贷款。

二是再婚后的财产问题。

再婚后,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公证,确保双方不会对两套房的所有权产生争议。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好约定对方偿还贷款的义务以及再婚后偿还部分的归属。离婚和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终止婚姻关系,再婚形成的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连续性,而是两种行为,是两种独立的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在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归个人所有,除非双方自愿,否则在下一次婚姻中仍归个人所有。雷姆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丈夫和妻子同意拥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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