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离婚后,男女双方感情和好,可以复婚。再婚需要双方自愿参与,不受他人干涉,再婚还需要进行婚姻登记。那么,离婚后再婚需要哪些手续呢?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1.结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申报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5)再婚登记证。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二、夫妻离婚再婚需要什么证件?
(1)中国公民:
(一)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异、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离婚或丧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公民。
(一)本人护照或者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或中国临时入境居留证明;
(3)该国公证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并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中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果离婚或丧偶证明是居住国出具的,则该证明应经居住国公证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国民:
(1)本人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和国籍证明(无国籍人士除外);
(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和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
根据以上介绍,离婚后,如果双方自愿符合结婚条件,可以登记再婚。复婚需准备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复婚手续。如果你对此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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