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职业打假吧,发现职业打假人月入10万,看呆了我
今天无聊逛贴吧时,无意误入职业打假吧,有一贴惊到我了,看别人发的聊天记录一单就赚了13800,不知道真假,今天咱们一起来探讨探讨这其中的奥秘
贴吧越逛越惊讶,原来职业打假也无形中形成了一种利益链,有人公开在贴吧分享打假专业话术。
但是看内容估计都是一些简单的话术,如果深入了解,估计就是升级vip,交学费了。
贴吧时不时有人发来又搞到一家,下面一群人说牛啊,求带。
面对这种情况,一般的商家都会选择给钱熄事平人,毕竟开个店铺不容易,所以职业打假人的成功率非常高,再不济也可以退款免费得个货品。
对于这种行为,小编去网上了搜索了一下,关于职业打假人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敲诈行为,有律师解答:是否是涉嫌违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打假人恶意打假,以违法为代价去换取利益,那么其行为就涉嫌违法犯罪,应当受到法律惩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也许会有人纳闷了,明明打假是正义的行为,为什么还构成了违法呢?因为职业打假人是估计找那些过期或者详情页跟物品描述有差别的来下手,下手之后再跟商家索求赔偿,而不是正当维权!
那么商家面对这种情况应如何解决呢?商家可以选择投诉,如果商家投诉成功可以不索赔,并且投诉人会被判断恶意投诉。百度搜索店长救星即可进行投诉,现在政企协同,打击恶意举报人假借商家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网络黑势力。
在这里店长救星呼吁大家,正义维权,不要为了利益去恶意投诉,同时商家更不要制假售假,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职业打假人到底合不合法
电商行业里有一种“打假”是这样的。
我手上有一本词典似的“极限词大全”,按照这个去一个个商家的一个个页面里看,发现一个词,就去截图页面,再买下商品,再联系店家,说xxxx,不符合规定,属于欺诈,我要报告到工商局,或者你给我xxxx元,我们私了。
而这些词是什么呢。
“最”是太常见就不说了,打个比方我卖个饰品,文案给了个词儿叫“完美气场”。
你知道这个完美是个形容气场的词,跟欺诈没半毛钱关系吧?
没用,“完美”是个极限词,照规定就不该出现,出现就可以罚。
是不是觉得很恶心?
还没呢,来了个打假的弄了这么一下,运营部的人觉得还要预防一下,然后开始了火急火燎的自查,“修颜神器”你说神器能不能出现?不知道,那就去掉。所有模棱两可的东西都改一遍,今天就别做其他事儿了,查出来之后再让美工去改。
我怎么说得这么煞有介事呢,因为我就是那个苦b改图片上文案的美工。
你说会不会只是小概率事件被我们碰上而已呢。
运营有个同类目的商家群,那段时间讨论的最多的就是“今天xx又中招了”“今天有x家又被打假的弄了”
所以别看到打假就觉得正义,至少这帮人,就是冲着利益去的。而且和净化市场环境半毛钱关系没有。
部分网友的情操之高洁让我有点猝不及防。
我把话挑明了说吧,部分形容词涉嫌违规是商家
有错在先
,举着打假旗号来讹钱的人或许还真没触碰到违法的边缘,所以呢?所以某些网友的结论就是“你有错在先活该你被‘勒索’?”
承认一句我文章中描述的这类‘打假人’很恶劣这么难吗?
我甚至都不是在谈论大方向上的现象,我是在讲述一个个例,你们仍然坚持商家错了活该,打假利用规则漏洞无妨?
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对吧?
我不是说法规有漏洞就要去规整法规,它的责任是惠及绝大多数的情况。
法规不能轻易改动但人人心内的那杆称也无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吗?
现在的具体情况是:
现在商家不是在说,质量中国第一,工艺xx之首啊。
而是在用修饰性的词语形容饰品佩戴之后对个人气质的提升,犹如变成巨星,或是完美气场,精致妆容。
作为一个智力水平没受损的正常人,你能够理解商家在此时此刻不是意在欺骗消费者吗?
但有一批号称打假人的买家跑来抓到你一个不规范的用词例如巨星/完美/精致说你违法了,你欺骗消费者,所以我买了200元你要退我2000元不然我就去工商局投诉你。
作为一个智力水平没受损的正常人,你能够理解‘这种打假人’的意图就是全网找漏洞然后去以维权之名行讹诈之实吗?
我甚至没有推广开来说其他商家和其他打假人,仅对于此时此刻的这个商家和这类打假人的行为,作为一个智力水平没受损的正常人的你的结论仍旧是‘任你说这么多,反正你违法你错了,反正他没违法他没错’
那我也……
本文对你的或许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例举这种情况,告诉你多一个角度看待打假人中的类型。即使错在商家。
说话是有艺术的,我假若也如同你们一般情操高洁如圣人,觉得随你怎么说,违法是你,打假没违法。
我会说:
“你违法了但有点冤,他没违法但确实恶劣”
你非要说
“你虽然冤但违法了,他就算恶劣但没违法”
这样真的显得你很杠且观感不好。
最后更:
我还是太年轻。
还有朋友秉持的观点是“
第一,你违法的,你就不冤;第二,他没违法,他就不恶劣
关于第一,见仁见智。
我说冤是因为法规的制定为的就是覆盖尽可能多的方面来维护权益,但无法十全十美,总有漏洞。且在这类事件中,商家并不是出于欺骗消费者这个目的,甚至不是用这些违禁词形容工艺有多精湛,拿来描述一下饰品对气场的提升,但确实疏忽也好有意也好,用到了违禁词。
法规的目的是维护权益,这类商家的违规并不是冲着伤害消费者权益去的,所以我从个人角度觉得因此被波及有冤的成分在。
当然,情操高洁的至圣先师们觉得有错就该挨打,条款写得清清楚楚的了,我可以理解,即便我道德水平没那么高。
关于第二,这不恶劣?
你们只看行为不看目的了吗?
商家即使不为侵害权益额外获利的目的但事实行为上涉及违规了,认定是错且不冤。
‘打假人’即使目的明确不管你的质量就看你有没有违禁词冲着‘合理范围内最大限度讹钱’来的,但事实行为或尚未违法,所以没错且不恶劣?
我现在有些困惑某些用户
究竟是看到
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维护高兴
还是看到
商家的利益受到损害就满足了?
诚如最高赞的匿名用户描述的,一部分‘打假人’行为合法但操弄法律法规到了极致,作为牟利工具。管的只是好诈到钱的商家而不是伤害了消费者权益的商家。
再看次高赞的职业打假人的回答,打的都是‘生产许可证冒充’‘产品偷梁换柱’‘质量不合格’‘利用信息差欺骗消费者’,实打实地为消费者维权,他说一年下来也就十来个案子,多了精力不够。这种打假我也支持啊。
你们这么支持我文章举例的只抓违禁词的打假,(且不论这个违禁词是否涉嫌欺诈,用就是违规了毋庸置疑,法规的力度我不讨论),要知道这种打假可比抓产品质量的职业打假人的工作便利多了,谁知道会不会劣币驱逐良币,说不定以后剩下的就都是你们喜闻乐见的这种‘辞典打假人’了。毕竟来钱更快,工作要求远低于用心打假的人。
咱也都是成年人了,所谓打假,我们目的是什么?
如果你和我一样认为目的是维护消费者权益,那我们还能试着聊一聊。
如果你看到商家违规被罚就足够满足了,不看过程某些打假人到底在做什么,不看商家做了什么,不看这个行为究竟是否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那请点‘反对’加‘没有帮助’或‘举报’或直接离开吧。咱聊不下去的,我也就不回复您了。
【浅谈职业打假】职业打假到底合不合法
最近职业打假的话题很热,作为一名过来人,浅谈职业打假。
以下内容为一家之言,且看,博君一乐。
语言尽量通俗易懂。本文不诱导不教唆,细节部分不作详细描述。
职业打假合法吗?你问100个人,可能99个人都说不清楚。
你去百度搜索,有的说合法,法律支持呢!
有的说违法,算敲诈勒索!还有人被抓了呢!
那么职业打假到底合不合法?本文带你一探究竟。
职业打假的本质是消费者(或打假人)买到质量不符的商品(假货),从而向商家索取赔偿的一个过程。
那么我们先来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39条,如果有
消费争议
,该怎么处理?
消法给了5个途径,分别是:
A协商和解
B消协调解
C行政投诉
D申请仲裁
E法院诉讼
B消协调解
,没什么用,商家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理消协
D申请仲裁
,没什么用,你购买东西时和商家达成仲裁协议了吗?扪心自问,你们当地的法院在哪你还有可能知道,你们当地的仲裁机构在哪你知道吗?
所以真正可执行的、对商家有威慑力的,就剩3个途径了:
A协商和解、C行政投诉、E法院诉讼
还记得上一章末尾提到的【主和解】【主行政】【主诉讼】吗?就是对应的这里。
情景一:你去超市买了一根1元钱棒棒糖,棒棒糖过期了,你找超市协商和解。超市问,你想怎么处理?你说,赔100吧,不然我去工商投诉你们。请问,你的行为合法吗?
告诉你们的是,
完全合法
。那么合法的依据呢?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A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B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你要求赔偿,是
《食品安全法》
赋予你的权利,要求赔偿100元,也没有超过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数额。
再来看第二句,不然我去工商投诉你们。
前文讲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给你的解决方案包含
C行政投诉
去工商投诉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给你的权利。
你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法律要求,请问哪里有违法???
情景二:你去超市买了一根1元钱棒棒糖,棒棒糖过期了,你找超市协商和解。超市问,你想怎么处理?你说,赔10000吧,不然我找人砸了你们店。请问,你的行为合法吗?
告诉你们的是,算
敲诈勒索
10000元,已经超过了
《食品安全法》
规定的倍数和金额。
砸店,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能给你这个权利。
所以,协商和解里面,关键的两点在于:
金额和行为是否都符合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条款是:向
有关部门
行政投诉。
那么,
有关部门
有哪些?工商所,质检局,食药监?
他们合并了,现在是
[市场监督管理局]
。那么向他们投诉,他们会受理吗?请看下图说明。
很重要的一点,人家怕你看不懂,说了2次:
“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这句话怎么理解?网上很多解读就是,看吧,国家出手啦,限制打假人啦。
其实这其中还涉及到一个深层次问题,
普通消费者和职业打假人如何区分?
你今天去超市买了1袋话梅,话梅过期了,你与超市协商无果,于是决定向12315投诉。
12315会受理的,因为它认为你是普通消费者。
你今天去超市买了200袋过期话梅,与超市协商无果,于是决定向12315投诉。
12315大概率不会受理,因为它认为你不是“为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
因为你的行为不符合一个正常消费者的行为举止。
千万别和人家杠“我就是喜欢吃话梅,我全家都喜欢吃话梅,我吃不完用话梅泡澡”。
继续说,你本月1号向12315投诉买到过期话梅了,2号投诉买到过期方便面了,3号投诉买到...4号投诉买到...今天18号,你又投诉买到...
12315大概率不会受理,原因同上。
所以,行政投诉里面,关键的两点在于:
数量和频率是否符合正常消费者的行为逻辑。
对象同样是
[市场监督管理局]
,那么
投诉和举报有何不同?
第一:
投诉必须是你是消费者
,你买了东西,东西有争议,才能投诉,举例是你去超市买了过期话梅,你可以投诉;
举报不要求你是消费者
,不需要你买东西,你路过超市,发现它们在卖过期话梅,你就可以举报。
第二:
投诉对打假人有限制
,只接受“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产生的投诉;
举报没有这个限制。
很多新闻网站对投诉和举报都没弄清楚,把这两者混为一谈。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12月2日公布的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看到这里有朋友会问:
职业打假人为什么要去举报?举报不是损人不利己的事吗?
还是直接上官方文件吧。
注意看,这个是
征求意见稿
。后面其实还有个文件是是关于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贴这个是告诉大家:
举报有奖!
具体就不细说啦,有兴趣的朋友可自行搜索看看。
我们先来看最高法的几个文件,注意
时间节点
先来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这个文件。
这个文件是2013年12月通过并发布,
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新闻发布会当天,
最高法发言人对这段话进行了解读
“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
。这句话圈起来,重点哟!
当天还发布了一个典型案例,
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说明什么呢?自己品。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个文件,这个文件是
2017年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函【2017】181号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这个文件被各大媒体网站解读为最高法明确表态不支持职业打假人。
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我们来看文件全文。
整个文件意思是:
同意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是在特殊背景下给予的特殊政策,我们不认为应该把这种特殊政策推广到所有领域,目前“知假买假”有商业化的趋势,我们认为应该在除【食品药品】领域外逐步限制职业打假。
还记得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非食药】转向【食药】吗?原因就在这里。
我们继续来看最高法
2018年
发布的一个
涉互联网典型案例
这个是涉及互联网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
我个人解读:本案的典型意义不在于“进口食品需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而在于
最高院在大方向上对食品药品领域职业打假仍然是支持态度
但,在具体审判过程中,会有各种执行差异,原因比较复杂,以后开单章讲解。
本文简单从
A协商和解
C行政投诉
E法律诉讼
这三方面,带大家了解职业打假到底合不合法以及相关部门的态度。
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合法与不合法,不能一概而论
篇幅原因,就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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