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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头息违法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0-29 21:42:15 阅读数:75

“砍头息”借贷合同有效吗,砍头息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最初,砍头息指的是放高利贷者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就叫做砍头息。但是随着P2P借贷平台的发展,在实际的网络借贷中,砍头息变成了咨询费、手续费、服务费,并在出借的本金里面预先扣除,导致到手的借款金额跟合同金额根本不符。

2020年02月09日20:07,刘先生发起对借贷平台多宝鱼的投诉。刘先生向公益性消费投诉平台21CN聚投诉反映:“我根本不知道下款3000元,然后直接下款3000元到银行卡后,又从又从我银行卡直接扣除了1329元的服务费,联系不到客服也不作任何处理,我希望作出处罚,销账,下架产品!”

那么法律如何认定“砍头息”性质呢?

法律规定:砍头息无效,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由以上两条法律可知,砍头息是完全不合法的。在遇到砍头息的时候,法院往往会按照实际出借金额来计算利息。作为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年化利息一般在24%以内,不会超过36%。如果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年化利率已经超过了36%,那么可以要求放款人退还超过36%的部分。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刘先生实际借款金额应为1671元(3000元-1329元),而非3000元,后续利息的计算也应当在1671点基础上计算。

被“砍头息”了应该怎么办?

收取砍头息的做法可以使借款人的利息提前收回,减少了借款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却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上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影响其资金的合理使用,而且容易引起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当庭提交证据并质证,法院除了审查借款合同,还会审查实际的款项交付情况。这源于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

当您遇到被“砍头息”时,应当积极准备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自己被“砍头息”的事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砍头息,是“套路贷”的一种,是一个巨大的“坑”。避开它,不上当

砍头息,是“套路贷”的一种,是一个巨大的“坑”。很多借款人都被坑过,更要命的是被坑了自己还不知道,导致自己的辛苦钱白白流失,那些玩套路贷的出借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捞了一大把外快。

你找别人借款100万元,用三年。他告诉你月利率按1%计算(相当于月息1分),一次性还本付息就行。

你想了想,同意了。

可是,他只给了你90万。他会告诉你,他先扣了一部分利息,这样做也是为了自己的资金安全考虑,先收回一部分利息,降低自己的现金流风险,并且这部分利息以后绝对不会再向你要。这笔钱你尽管放心用。到期还钱就行。

你觉得也挺合理,没再说什么。

期限到了,该还钱了。他找到你,算了一笔账:

本金100万,每个月的利息是10000,3年的利息是36万。本息合计一共是136万。因为之前已经收了10万的利息,所以你只需要再还126万就够了。

其实还有一种算法:

实际上你只借到了90万,所以,本金就是90万。每个月的利息是9000元,3年的利息是32.4万,你应当还的本息合计是122.4万。

两种算法的差额是3.6万。如果借款时间拉长、借款数额增大、利率提高,差额会更大。

如果再掺杂一些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差额又会被放大几倍。

哪一种算法是合法的呢?

毫无疑问是第二种。

《民法典》第670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在本金中预扣利息,就是“砍头息”。

“砍”了之后还要按“砍”之前的本金计算利息,这绝对是违法的。所以,应当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利息。

他明明只给了我们90万,却按照100万的本金计息,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摆明了就是在侮辱我们的智商。怎么能放过他,一定要讨个说法,至少也得把差额要回来。

可以要吗?

当然可以!他多收的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对方返还。如果协商不成,直接根据这个理由向法院起诉就行,只要把借款合同或者借条以及双方的转款凭证拿出来,这案子不用请律师,自己打都能够打赢。谁输了诉讼费就由谁承担。

不过,虽然最后几乎不用花钱(如果不请律师的话),但是精力和时间还是要耗费的。所以,我认为事后解决并不是最佳的方式,而是在最开始就看清“坑”之所在,避开它或者填平它。

就拿“砍头息”来说,当他预扣利息的时候,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你这属于“砍头息”,不合法。要么你把100万全借给我,按100万算利息;要么就按我实际到手的90万算利息。

在智慧而又勇敢的人面前,很多花招是玩不转的。

砍头息,也是违法的

最近碰到很多网友问我借的贷款是不是高利贷,上不上征信。问的人多了,我才发现有很多人其实连年利率都不知道怎么算,“两线三区”更是一无所知。

而计算利率,很多时候都会遇到砍头息的问题。其实如果明白了砍头息、年利率,大家也就知道是不是高利贷,用不用还,所以,今天先说说砍头息,让大家对它有个深入的认识,当然有说的不对大家多多指正。

先说重点:

先行扣除的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其实都是变相的砍头息。

砍头息,是违法的,这个法律早有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平台就推出了很多其他费用,其实都是变相的砍头息。其实很早之前就有政策规定,只是大家不知道而已。

1、算清楚实际到手的借款数额,那才是真正的本金;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以实际到手借款金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11年12月2日,《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要求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扣除的砍头息,也算你还款的一部分;

2017年12月1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要求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4、砍头息,就是借款时预先扣除的那些各种名义的收费,是计入年利率计算的。

2017年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将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借款成本与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为综合实际利率,并折算为年化形式。排查综合实际利率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否存在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或设定高额逾期利息、带纳金、罚息等行为。

所以,如果在借贷时实际到手金额和借款合同金额不一致,大家一定要注意,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打着什么名义收取的,其实都是变相的砍头息,是你的借款成本。尤其是714高炮,砍头息更是让人瞠目。

把这些砍头息搞明白后,你再计算一下你的借款,得出的年利率才是真正的借款年利率。那么,你再跟国家规定的24%、36%相比,就知道了是不是高利贷,用不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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