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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只有买卖合同能卖吗,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子能买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7-03 09:49:30 阅读数:84

房屋买卖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买卖房屋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根据我国法律,房屋所有权是要经过登记的。所以房子买卖的话,必须办理过户登记。那么,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子能卖吗?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子能否变卖

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买方可以再次出售房屋,但只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1)房产另行出售的合同无效。由于房屋建在土地上,依附于土地,不可分割,当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转移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随房屋转移或过户。出卖人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只同时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买受人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2)标的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售房屋的主体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产权为几个人共有的,必须经共有人同意后才能出售。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所有权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出售房屋时违反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转让或者出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权属有争议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因此,房屋买卖未登记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买方可以再次出售房屋,但只能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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