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合法取得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两份。合同的效力不因合同份数的多少而存在或消失。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关于卖方拿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是无忧找律师网边肖的回答。一、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拿走两份合法吗
1.卖方拿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的。
2.合同的效力不因合同份数的多少而存在或消失。
3.合同的有效要求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合同中审批等义务条款及其他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申请批准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以及其他需要办理审批等手续的情形,适用前款规定。
二、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注意什么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合同标的物买卖权的瑕疵,是指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请求权,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为了保证买受人能够取得无争议的财产,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要求出卖人事先声明出卖人拥有该财产并有权依法处分。出卖人未将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的权利事先告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降价,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瑕疵。
出卖人出售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不定期约定。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瑕疵(正常检验可以发现的瑕疵),买受人应当在验收标的物时提出;如果标的物存在隐性瑕疵(即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或在标的物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瑕疵),买受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已被买方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经对标的物的瑕疵作出声明,或者买受人知道标的物的瑕疵并愿意购买的,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
3.督促卖方完成演唱会标的物,并按合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为合同按规定的份数而存在或消失。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出卖人合法取得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两份。希望大家能理解。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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