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可以买卖的财产。房屋买卖时,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能转移。买家办理过户时,要先交契税。那么,民法典中买卖房屋后改名有效吗?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后变更名字是否有效
房屋出售后,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后,变更姓名的行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依法应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房屋买卖过户有哪些流程
1.买方了解房屋现状及产权,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
2.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就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及产权处理达成一致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管理部门审核相关文件,审核产权,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的不予办理。
4.契约。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交易双方方可办理签契手续。
5.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资料移交发证部门,买受人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买卖双方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进行审查评估,然后批准买方贷款。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买受人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发放贷款。
8.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付清全部房款后,出卖人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生效。因此,房屋买卖中产权人姓名发生变更并进行变更登记的,该变更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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