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时,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要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购房款一般支付到卖方个人银行账户。那么,如果购房款没有达到户主,合同生效吗?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买房钱没有打到户主合同生效吗
房屋买卖时,出卖人未按约定将购房款划入出卖人个人银行账户的,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但买受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后果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可以随时主张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并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经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布无效后,将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的,买受人可以对房屋装修增值部分进行适当补偿。
(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开发商恶意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可支付已付房价款两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4)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没收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五)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将购房款支付至出卖人银行账户的,属于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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