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买卖房屋是很常见的。房屋买卖是转移房屋所有权并支付购房款的行为。房屋买卖需要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转移,那么民法典中不动产买卖需要办哪些手续?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房产买卖应该办哪些手续
房屋买卖时,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由买方支付购房款和契税,然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房屋过户后,买卖交易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二、房屋买卖过户有哪些流程
1.买方了解房屋现状及产权,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
2.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就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及产权处理达成一致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管理部门审核相关文件,审核产权,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的不予办理。
4.契约。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交易双方方可办理签契手续。
5.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资料移交发证部门,买受人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买卖双方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由银行进行审查评估,然后批准买方贷款。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买受人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发放贷款。
8.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付清全部房款后,出卖人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时,买卖房屋所需的手续包括: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和契税,然后双方共同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房屋过户后,买卖交易完成。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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