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因房屋买卖产生的纠纷很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那么,民法中房屋买卖提起诉讼需要多长时间?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房产买卖纠纷起诉的时间
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请求返还房屋的,不受期限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诉讼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权利人、登记的动产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
(三)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的;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3.出卖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处代为起草;
5.单位购买私房的,购房人应提交房管部门批准购买的批准文件;
6.公证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的蓝图、房管部门的鉴定报告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如果请求返还房屋,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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