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含义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尚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尽快移交的强制措施。
获得取保候审的条件
1 .可能被判处管制、刑事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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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该被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妇女,或怀孕并哺乳婴儿的妇女。
应注意在审判前获得担保人的条件。
一是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 (一)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累犯、累犯或者有类似犯罪记录的累犯; (三)异地作案的; (四)取保候审,逃避或者阻碍刑事诉讼的; (5)可能侵犯受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 (6)可能的逃跑、自杀或其他犯罪活动; (7)一个人犯了几项罪行; (9)地址或身份不明; (九)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其他情形。
第二,取保候审必须与《刑事诉讼法》第65条和第74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第37条和第3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63条和第66条相结合。具体来说,可以按照下列许可规定办理: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涉嫌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的; (二)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逮捕造成社会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和哺乳婴儿的妇女应被逮捕; (四)被拘留人需要逮捕,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侦查、起诉、审判期限内不能完成,需要继续查证、审查的; (六)部分共同犯罪被告人上诉后,一审被判处羁押,刑期已满或者超过刑期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以出境逃避调查,但不需要被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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