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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长时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6-06 11:00:48 阅读数:72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是什么?

最近被私家车撞了,车主拼命骂我。我马上报警了。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是什么?

无忧找律师网络律师回答: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是:

1 .因检查和鉴定需要临时暂扣交通事故车辆、疑似车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拒绝或者无力垫付抢救医疗费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扣留车辆期限的,经经办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发生轻微事故5日内;15天内一般事故;20天内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因交通事故复杂,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和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重新鉴定申请后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延长15日。对于交通事故,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伤残认定之日起开始;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从处理丧葬事宜的规定时间结束时开始调解;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

6.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

7.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尸体进行检查或者鉴定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交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遗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遗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相关法律知识:

(一)因检查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疑似车辆、车辆号牌和行驶证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十日。对拒绝或无法垫付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扣留车辆期限的,经经办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发生后五日内;十五日内一般事故;二十日内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由于交通事故的复杂性,在sche上无法识别

(五)因伤致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治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三十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是什么?

最近被私家车撞了,车主拼命骂我。我马上报警了。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是什么?

无忧找律师网络律师回答: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是:

1 .因检查和鉴定需要临时暂扣交通事故车辆、疑似车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拒绝或者无力垫付抢救医疗费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扣留车辆期限的,经经办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发生轻微事故5日内;15天内一般事故;20天内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因交通事故复杂,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和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重新鉴定申请后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延长15日。对于交通事故,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伤残认定之日起开始;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从处理丧葬事宜的规定时间结束时开始调解;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

6.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

7.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尸体进行检查或者鉴定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交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遗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遗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相关法律知识:

(一)因检查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疑似车辆、车辆号牌和行驶证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十日。对拒绝或无法垫付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扣留车辆期限的,经经办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发生后五日内;十五日内一般事故;二十日内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由于交通事故的复杂性,在sche上无法识别

(五)因伤致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治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三十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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