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6-13 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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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一名30多岁的男子来到该市高速公路执法第六大队,举着一份关于超期处罚的决定“认罪”。
那人姓吴。本月18日上午,吴先生所在的巴南互惠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接到高速公路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称吴先生拥有的玉贝22 xx(黄卡)卡车于2009年5月13日超标10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被罚款5000元。
吴先生很困惑:那辆卡车最近一直在四川曲县的一个建筑工地从事房地产建设,从来没有出去经营过其他生意。怎么会发现它超载了?吴先生被这张大票子弄得晕头转向,无奈之下,昨天跑到第六大队核实了一下。
执法人员立即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看计重收费系统数据,发现案发时确实有一辆车牌为渝北22 x的卡车,在宇易高速公路收费站测得总重量为44吨,超载158%。然而,在查找汽车信息时,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些疑点。根据“重庆交通信息卡”的信息记录,有两辆注册为重庆BE22XX的卡车,其中一辆为吴先生所属的互惠运输公司所有,另一辆为重庆另一家公司的蓝色小货车。皮卡的总重量不可能达到44吨。吴先生的卡车显然遇到了一套车牌。
第六大队详细审查了渝北22 车“本尊”的不在场证明后,向上级报告了有关情况,建议互惠公司免予处罚。目前,执法部门正在加紧逮捕“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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