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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醉驾开除公职吗,甘肃省教师醉驾开除公职案例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4-01 11:31:05 阅读数:145

醉驾是我国道路交通中的一种严重违法案件,相应的犯罪分子在我国受到处罚。相关违法人员只要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未被判处有期徒刑,就不会被开除公职。下面小编将回答以下关于酒驾被开除公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问题。

只要不是被依法判处刑罚的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不会被开除公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职务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其中,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予以开除。开除。

扩展信息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和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内不再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重新取得驾驶证,判决后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约束直至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知识关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在血液酒精含量在80 mg /100 ml以上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三、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驾驶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该类酒驾案件在我国属于交通违法案件,相关处罚较轻,只能是行政处罚,不符合我国开除公职的相关条件。但是,如果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将根据相关法律对这些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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