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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醉驾党内处罚,安徽醉驾双开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4-01 10:37:05 阅读数:108

安徽省许多司机被迫接受最新的酒驾处罚。那么,安徽?对酒驾有哪些新规定呢事实上,最新的规定与过去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处罚的种类有所调整。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新规。

一、安徽醉驾办理新规的内容是什么?

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内不再取得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重新取得驾驶证,判决后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5年内拿不到驾照。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10年内拿不到驾照,也永远开不了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

膨胀材料:

相关法律依据:

一、《刑法》醉驾处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二)酒后驾驶的;

(三)驾驶校车或者公交车,严重超载、超速行驶的;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超过规定限量,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后两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规定处罚。

有前两项行为同时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 mg /100 ml以上,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和“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徽省的司机应该对后期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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