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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怎么罚款多少有规定吗,醉驾规定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4-01 09:25:03 阅读数:70

法律规定醉驾怎么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重新取得驾驶证,判决后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约束直至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 mg /100 ml且小于80 mg /100 ml的机动车属于饮酒驾驶。

驾驶含量大于(等于)80 mg /100 ml的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

酒驾和醉驾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从危害程度来看,酒驾远比醉驾危害更大。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约束其不醒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约束其不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将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扣留。对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对该机动车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原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作为第四款。

三、本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综上所述,如果发生酒驾,必须依法处罚,处罚标准视案件情况而定。一般来说,醉酒驾驶构成直接刑事拘留的罚款。所以,酒驾是我们绝对不能做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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