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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私吞了彩礼,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3 09:49:18 阅读数:138

离婚了彩礼嫁妆如何处理

彩礼具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礼物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1.女方的嫁妆: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属于女方父母给女方的礼物,离婚时归女方所有,作为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为是女方父母给夫妻的礼物,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2、男方彩礼:彩礼性质上属于你送给女方父母的礼物,此财产与离婚财产分割,无关,故不应考虑。

3.满月时孩子收到的物品:婚后满月时亲朋好友收到的首饰物品是给孩子的礼物,但孩子还小,所以这些给孩子的物品应该由大人保管,离婚时一般由育儿方负责替孩子保管。孩子满月的时候可能会有亲戚朋友送情侣的一些物品。如果不清楚这个物品是分别送给谁的,那么这个物品就是送给你夫妻的礼物,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看了上面的介绍,知道了在实践中如何处理婚礼彩礼和嫁妆的问题。这个时候需要区分彩礼和嫁妆的性质。即使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也要符合法律要求。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您可以致电我们在无忧找律师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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