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3 0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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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问题:
结婚前,我给了新娘3万元彩礼。去年年底我们登记结婚了。今年5月,老婆因为吵架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我现在想起诉离婚,因为农村交彩礼是我们家很重要的支出。如果离婚,能拿回彩礼吗?
律师的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以双方离婚为准。"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取得结婚证并同居,只有在支付彩礼的行为使付款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符合退还彩礼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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