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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结婚返还彩礼诉讼范文,返还彩礼的原告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2 21:10:16 阅读数:85

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情侣组合不容易。婚姻需要在法律上登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但现实生活中,青年男女在一起生活,没有合法登记。那么同居不登记可以退吗?以下是无忧找律师网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同居未登记能否返还彩礼

《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辜方的原则判决。重婚造成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本法关于父母和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发现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这一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是否返还彩礼时,主要的判断依据是双方是否订立了婚姻关系。即支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接受彩礼的一方应返还彩礼;支付彩礼后结婚的,原则上不返还彩礼,只有在 (2)、 (3)项情况下,才会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本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婚约婚姻阶段(即不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缔结婚姻关系阶段)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于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而产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没有规定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54条无效或撤销之婚姻,自始无法律效力,当事人无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辜方的原则判决。重婚造成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本法关于父母和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长期同居的,一般应在两年以上。

3.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均有子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同居虽然没有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为有了孩子而更加牢固,因为有了孩子而可以成为真正的家庭。如果双方都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会对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这种情况下确定不退彩礼。

4.男女双方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已领取的彩礼已用于同居。一方面,收到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度过,其权利客体不复存在,无法返还;另一方面,用于同居的彩礼,实际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混为一谈,不应返还。

5.在订婚期间,订婚的双方都会死去。因为订立婚约后,男女双方都是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流。在沟通过程中,双方都在为未来的婚姻做准备。如果其中一人因疾病或其他事故死亡,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没有结婚证,就没有婚姻。如果你收到彩礼,男方有权要求你在结束关系时返还彩礼。如果彩礼不是用来买嫁妆的,或者不是变相的,就拿回来给男方。那么正常情况下需要退货。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读者到无忧找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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