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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纠纷案例,关于彩礼纠纷案件处理的一般原则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2 20:00:15 阅读数:111

关于彩礼纠纷案件处理的一般原则

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相关规定,可以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申请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以双方离婚为准。

在司法实践中,笔者建议在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要把握好处理彩礼纠纷的基本原则,即在《婚姻法解释二》中决定是否返还彩礼时,主要的判断依据是双方是否订立了婚姻关系。支付彩礼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接受彩礼的一方应返还彩礼。

2.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只有在10,《婚姻法解释二》第2项、第3项的特殊情况下,才会支持双方的返还请求,前提是双方必须离婚。

3.《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彩礼支付导致生活困难的,应以绝对生活困难为标准,而不是相对生活困难。所谓绝对的生活困难是真正的困难,因为他们已经不能靠自己的力量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通过无忧找律师网总结的以上信息,你对彩礼纠纷的处理有了新的认识吗?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到你。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解决,请拨打无忧找律师热线。我们有专业律师在线回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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