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一男一女结婚,男方给彩礼是很常见的习俗。司法实践中,因返还彩礼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很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民法典中是否可以不同居不领证就把彩礼全部退回?无忧找律师网汇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未同居未领证能退全部彩礼吗
《民法典》没有规定非同居、无证照是否可以退还全部彩礼,但彩礼的支付是以男女登记结婚为前提的。男女双方不登记结婚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九条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完成即成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以双方离婚为准。
二、哪些情形不用返还彩礼
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返回。即使支付彩礼导致付款人生活艰难,即使离婚也不能要求返还。
2.男女双方未婚同居两年以上。
在广大的农村,举行婚礼,同居,一直被认为是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了一家人,订婚自然过渡到结婚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支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在人们心目中,接受彩礼的女人会从大姑娘变成儿媳妇,道德评价会降低。按照习俗,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不退;
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上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步入婚姻殿堂,都想长久地生活在一起。如果他们在一起生活时间短,没有结婚登记,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彩礼还是要退的。同居期限主要参照诉讼时效确定。
3.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子。
虽然男女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了,但是因为有了孩子,他们的“婚姻”生活更加牢固,因为有了孩子,他们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家庭。如果双方都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会对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这种情况下确定不退彩礼。
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彩礼一直用于同居。
一方面,收到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度过,其权利客体不复存在,无法返还;另一方面,用于同居的彩礼,实际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混为一谈,不应返还。共同生活的定义主要限于家庭成员因生活和生产需要而产生的实际支出,如男女一方或双方的疾病费用、共同经营投资等。
《民法典》没有规定非同居、无证照是否可以退还全部彩礼。实际上,给彩礼的条件是男女双方都登记结婚。因此,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登记结婚,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全额退还彩礼。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无忧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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