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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婚姻登记处,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查询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3 11:37:28 阅读数:174

四川省民政厅近日转发了民政部发布的10项新的婚姻登记规定,进一步放宽了婚姻登记的相关条件,为普通人申请许可提供了更多便利。

你可以不带执照或者书拿“书”

新规定规定,当事人不能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当事人不能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进行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在集体户口簿或者盖有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副本上,用本人的户口卡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籍迁出地或者对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结婚证丢了也可以离婚

一份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份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婚姻登记档案或者婚姻登记记录办理离婚登记。需要说明的是,遗失结婚证,当事人应当给出书面说明。

可以出具好的证明来补充领结(离婚)结婚证

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年龄,申请补发结婚证时尚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补发结婚证。当事人申请补发结婚证达到法定年龄的,应当书面说明结婚登记情况,由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的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年龄的日期。

申请换发结婚证、离婚证的一方出具的居民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和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与原婚姻登记档案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外国人和华侨可以在内地结婚

出国办理结婚登记,应按他们出具的证件办理。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簿作为身份证件的,按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规定办理;当事人出具中国护照作为身份证件的,按照华侨婚姻登记规定办理。

当事人以中国护照为身份证件,在内地居住满一年,无法取得有关国家或者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本人的有关陈述和两个近亲属出具的有关婚姻状况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如双方均为外国人,或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或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若双方能出具《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相应证明及证明材料(如双方均为外国人,还须出具双方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婚姻登记有效性的证明),则在双方工作或居住地具有相

应权限办理婚姻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受理申请。

如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或双方均为海外公民,并要求在内地结婚登记,如双方能出具《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相应证明和证明材料,则向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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