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2-28 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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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当事人合谋进行虚假登记,是指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中的虚假陈述
、变相陈述或者假装行为,即双方当事人都是虚假陈述并相互合谋,双方当事人合谋的虚假意思表示。我国民法对当事人的共谋没有相关规定。在实践中,我国民政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并不认为其无效。民政厅办公厅《关于能否撤销李某与张某离婚登记问题的复函》在复函中指出:“李、张登记离婚时,离婚意向明确,文件齐全,手续合法。当事人李假结婚、假离婚的目的是逃避债务,请求宣告其解除婚姻无效,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陈建英诉张海平“假结婚”案的请示报告复函》也明确指出,“假结婚”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如何处理只串谋结婚不组建家庭的假结婚呢?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不构成家庭的婚姻可以视为不成立的婚姻。除了没有约定住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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