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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房,对婚前按揭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10-27 11:12:01 阅读数:132

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种法律关系,即买卖双方(通常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关系,以及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关系。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付清首付款、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开发商账户时,开发商应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

办理产权证后,买受人和开发商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终止了购房合同关系。

接下来,买方必须履行另一项合同,即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此时,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购房者根据他们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对房屋设定抵押,购房者行使房屋所有权受到限制。购房者向银行还贷的行为属于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影响所购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抵押的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登记的,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财产应为婚前一方的财产。

但是,如果丈夫和妻子在婚后偿还贷款,在离婚时,房子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还是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房子在婚前是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应该归一方所有。

笔者认为,如果夫妻婚后共同偿还银行贷款,可以理解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屋应判给买方,夫妻偿还的贷款的一半应补偿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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